关于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5-04 浏览次数:1880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以及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我院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就业工作的质量和就业率,根据学校 [2009]33号文件规定,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长:  书记    院长 

副组长:  副书记   副院长

  员: 学工办主任  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书记

成员:学工办成员  教学秘书  毕业班级辅导员

二、工作机制

建立就业工作“党政齐抓共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研室、指导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和帮扶,毕业班辅导员具体负责”的运行机制,帮助学生充分就业。

三、工作目标

根据学校每年对就业工作的指标要求,各专业、班级完成学校规定的就业率和协议率目标要求的视为就业工作达标。

四、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就业工作计划,确定就业工作目标,建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制定教师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2、就业工作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学校及学院要求的就业工作目标:

1)负责全院性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等具体工作的计划、安排;负责就业形势分析和指导全院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工作。

2)组织大型、中型和专场招聘等多种形式校园招聘会,为企业招聘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同时,为企业网上招聘、学生到社会应聘提供必要的帮助。及时监测毕业生就业情况,实施毕业生就业报告制度,适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3)要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给予重点关注、重点服务和重点推荐。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选派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4)负责对来校企业招聘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就业资料、数据档案;严格就业协议审核,确保就业协议、用工证明有效、真实。

3、教研室职责

1)教研室按照我院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核。指导教师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学生毕业前顶岗实习指导与考核,保证顶岗实习的教学质量和就业效果。在指导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要对学生的就业情况加强督促和指导,为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2)教研室积极应邀请用人单位来学院参加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帮助学生就业。努力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寻找工作岗位,解决他们的就业困境。

4、毕业班辅导员职责

1)毕业班辅导员是班级学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和就业观念教育,帮助学生端正专业学习和就业工作态度。

2)加强对学生的求职技巧、面试技巧等指导工作;负责对学生的求职材料进行审定,提出合理化建议。

3)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积极与学生进行联系,有效督促学生就业,并负责对学生返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4)负责班级就业工作的各种信息整理和统计工作、就业的日常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考核与奖励

1、辅导员

1)依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带班辅导员津贴发放和辅导员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2430之前,所在班级协议率达到40%,发放当月带班辅导员津贴的基本部分,未达到40%按比例扣除带班辅导员津贴。

3530日之前,所在班级协议率达到70%,发放当月带班辅导员津贴的基本部分,未达到70%按比例扣除带班辅导员津贴。

4)答辩之前,所带班级学生就业工作达到学校规定的就业率和协议率目标要求的,全额发放带班辅导员津贴,并参与学校年度就业工作兑现奖金的分配,否则不得参与学校就业工作兑现奖金的分配。

5)扣除带班辅导员津贴部分作为奖励津贴,按照各班级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配。

2、实习指导教师

1)在完成工作职责基础上以奖励为主。根据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上缴就业协议的情况,430之前,530日之前,所指导学生协议率应分别达到40%70%;答辩之前,所指导学生协议率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就业率和协议率目标。按规定参与学校年度就业工作兑现奖金的分配。

2)指导教师在就业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年度考核。顶岗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就业状况并督促学生上缴就业协议,530日之前,所指导学生协议率达到70%,每增加5个百分点为1分(以办公室登记的学生上缴就业协议情况为准);联系企业并接纳我院毕业生的1/人(以办公室登记情况为准),以上计满5分为限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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