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一、奖励名称及对象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每学期都获得奖学金,其他学期无不及格科目。(因2013-2014-2学期奖学金还未评定,请根据自己当时学期成绩,结合学生手册奖学金评定要求,确定自己大概等级)。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指已贫困生建档的学生。
二、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
1、国家奖学金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每班最多推荐1人,学院从中挑选出最优秀的1-2人上报到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由班主任签名同意推荐后,电子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学院将初评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至学校进行终评。
2、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各班根据名额指标分配(暂未分配,等补充通知,见附件1),按评定条件进行评定: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由班级评议通过、班主任同意后,电子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班级初评通过的名单必须在班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至学院进行终评。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由班级评议通过、班主任同意后,电子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班级初评通过的名单必须在班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至学院进行终评。
3、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资助经费分秋、春两学期发放。
三、 材料上交要求
1、国家奖学金材料:
①纸质个人书面申请;(2013-2014-2学期能够获得奖学金等级请注明)
②个人所有获奖证书纸质复印件;
③纸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④《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档发至邮箱:chenjierong117@163.com
材料上交时间:9月24日下午17:30前送至利亚楼B-311陈老师处,否则视自动放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① 纸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 2013-2014-1学期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最好是所有学期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书复印件;
③ 由班主任签字证明你2013-2014-2学期符合获得奖学金资格证明。
材料上交时间:10月8日下午17:00前送至利亚楼B-311。
3、国家助学金材料:
①纸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安排指定人员统一收齐上交;
②助学金拟资助名单及档次(2000/3000/4000)汇总表纸质版(附件5);此表由班级指定人员做汇总
③《助学金拟资助名单及档次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请发至邮箱:chenjierong117@163.com
材料上交时间:10月18日前送至利亚楼B-311陈老师处。
4、所有申请审批表空白处一律要求电子填写打印(除申请人签名、班主任签名外。申请人签名和班主任签名必须手写),不得在原有表格增删项目,打印完后请认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5、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等),介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6、学院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奖指标。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996067、0516-8399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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