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赛竞赛规程
发布者:冯郁馨 发布时间:2017-02-17 浏览次数:561

一、竞赛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技能

二、竞赛方式

1.组队方式

竞赛为团队形式。每个参赛队最多由6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可由指导教师兼任),参赛选手3人,指导教师2

2.竞赛方式:

1、以团队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指定项目的手工工程量计算;完成创新内容的工程量、确定工程造价等有关内容的计算和分析;专业算量软件的工程量计算等。

2、竞赛项目采取任务书形式下达竞赛要求。

三、竞赛时间

竞赛分手工工程量计算(钢筋、土建、安装)、工程造价创新思维、软件工程量计算(土建、安装)三个阶段,比赛时间一天,合计用时7小时。

四、竞赛内容

1、竞赛范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混凝土结构施工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1G101-12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计算指定范围的工程量;按11G101-123 计算指定范围的钢筋工程量。

2、软件使用:竞赛平台使用广联达无纸化竞赛系统,赛事软件使用:

(1)土建:广联达图形算量GCL2013  0.1314;

(2)钢筋:广联达钢筋算量GGJ2013  0.2099版;

(3)安装:广联达安装算量GQI2015  0.2088版;

(4)加密锁驱动:版本314

3、竞赛方法

比赛分为三个环节进行。上午,参赛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项目的土建、安装手工工程量计算,并按时上交成果;下午首先完成工程造价创新思维项目,并按时上交成果;然后,参赛团队协同完成指定项目的软件算量(钢筋、土建、安装)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结果。

五、竞赛场地及设备

竞赛场地:竞赛安排在体育馆(或图书馆)内,并提供标准三相五线制电源。

竞赛设备:参赛设备(电脑)由主办单位统一布置提供,参赛队伍无需自带电脑。

六、成绩评定方式

1、项目评分

依据团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手工算量成果采用与标准答案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进行区间评测,内容包括列项的完整性、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等;创新项目成果由大赛评委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定;软件算量部分按照建模计算结果的准确率进行评定,由竞赛信息化系统自动评测。

赋分架构:手工算量、软件算量及创新思维等各项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然后再按照比例累计总分,其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

1)手工列项及算量占50%

2)工程造价创新项思维占20%

3)软件工程量计算占30%

2、违规扣分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3)扰乱赛场秩序,干扰现场组织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3、成绩评定

由竞赛信息化系统按竞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参赛队的名次。竞赛成绩相同时,完成工作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在前。

七、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场地、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3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2、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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