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管理学院教师教科研工作资助办法(试行)
发布者:陈杰荣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1355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综合业务能力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建筑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学校教师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院创收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拟试行建筑管理学院教师教科研工作资助办法。

一、论文

1.SCI(科学引文索引)、EI(刊物JA检索,会议论文CA检索除外)、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论文,每篇资助10000元;

2.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每篇资助5000元;

3.除上述2类以外的其他期刊,每篇资助500元。

说明:

1)论文的资助对象均指署名我院(是指按学校章程公布的中英文名称)且为第一作者;

2)论文发表须将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复印件上交学院留档;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期刊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申报时由申报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凡是没有ISSNCN编码的期刊、内部期刊、增刊以及港澳台期刊不在此列;

3)同一篇论文按最高级别计发。

二、教科研课题

1.凡被确定为国家级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学院给予资助50000元;

2.凡被确定为省部级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学院给予资助20000元;

3.凡被徐州市科技局、教育厅确定立项的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学院给予资助10000元,其他市厅级项目给予资助5000元;

4.凡被确定为校级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学院给予资助2000元。

说明:

1)课题是指经各级教科研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

2)项目必须是以我院为第一主持人署名,以项目团队为单位进行资助;

3)项目以课题立项认定书落款日期为准,申报时必须附立项书(文件)复印件。

三、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资助50000元,二等奖资助30000元,三等奖资助20000元;

2.省级:一等奖资助20000元,二等奖资助10000元,三等奖资助5000元;

3.校级:一等奖资助2000元,二等奖资助1500元,三等奖资助1000元。

1)获奖者应是以我院推荐且署名排序为第一者,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个人或团体项目技能竞赛;

2)竞赛是指我校或学院推荐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申报时必须附获奖证书;

3)凡在国家级行业协会、教指委等组织的专业竞赛中获奖者,参照校级标准执行;

4)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发。

四、教科研成果

1.国家级:一等奖资助100000元,二等奖资助80000元,三等奖资助50000元;

2.省级:一等奖资助50000元,二等奖资助30000元,三等奖资助20000元;

3.校级:一等奖资助20000元,二等奖资助10000元,三等奖资助5000元。

说明:

1)教科研成果系指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成果评审;

2)获奖者是以我院署名且为排序第一者;

3)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发。

五、发明专利

1.发明专利每项资助6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资助1000元,软件著作权每项资助800元;

2.国家级、省级工法,每项分别奖励资助10000元、6000元。

说明:

1)各类专利、工法等应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以科技处统计核查为准;

2)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完成人。

六、其他

1.统计时间为从本年度11日到该年度1231日;

2.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论文由个人申请,以科技处核查认定为准;

3.资助以经费形式报销,各类项目可以累加;

4.学术不端项目不得参与奖励,并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5.未尽事宜由建筑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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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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